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0
发布时间:2021-09-28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事项 (17项) | ||||||||||||||||
总序号 | 类别及序号 | 项目名称及数量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公时限 | 收费和依据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法律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三、行政强制 | 共17项 | |||||||||||||||
552 | 1 |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53 | 2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54 | 3 |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监督销毁;查封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55 | 4 | 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修改)》第六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56 | 5 |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57 | 6 | 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八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58 | 7 | 查封、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法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产品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经国务院令第440号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59 | 8 |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改)第七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0 | 9 | 对违法计量器具、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封存、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1 | 10 | 对棉花和设备、工具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2 | 11 |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3 | 12 | 对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4 | 13 | 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5 | 14 |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6 | 15 | 对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九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7 | 16 |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68 | 17 | 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