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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1-09-28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记录环节

记录场所

记录活动

记录起止时间

记录内容

记录方式

记录人

1

调查取证

取证现场

取证过程

进入取证场所至离开取证场所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取证的点、时间,证据的内容,当事人对证据的确认。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2

证据先行登 记保存

证据先行登 记保存现场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过程

开始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至完成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过程,登记保存的内容当事人的确认。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3

解除封存先 行登记保存 的物品

解除封存、退 还物品的场 所

解除封存、 退还物品过程

开始解除封存、退还物品至完成解除封存、退还物品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的过程,解除封存、退还的物品,当事人的确认。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4

调查询问

具体询问场

询问过程

进人询问场所至离开询问场所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过程,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执法记录仪、 音视频监控设备

案件承办 人员

5

调查取证

取证现场

取证过程

进入取证场所至离开取证场所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发现的违法证据事实、违法场所,记录陪同人员, 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签字确认。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6

检验鉴定

抽样现场

抽样过程

进入抽样场所至离开抽样场所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抽样,制作《抽样取证通知书》,当事人签字确认。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7

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现

陈述申辩过程

陈述申辩开始至陈述申辩结束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接收或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

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监控设备

执法人员

8

听证

听证现场

听证过程

听证开始至听证结束

主持人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权利和义务,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 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制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

音视频监控设备

执法人员

9

合议

合议现场

合议过程

合议开始至合议结束

合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合议人员、案由、记录人员、合议人员主要观点和意见及合议人员签名

音视频监控设备

案件承办人员

10

集体讨论

集体讨论现

集体讨论过程

讨论开始至讨论结束

讨论时间、地点;案由、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结论性意见及参加人签名

音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 管理人员

11

决定送达

送达场所

送达过程

进入送达场所至离开结束场所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送达地址、时间,当事人接收送达文书,签字确认的过程。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12

催告

送达现场

送达过程

进入送达场所至离开送达场所

执法人员送达催告书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接受催告书的完整过程。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13

实施查封、 扣押措施

查封扣押现

查封扣押过

进入查封扣押地点至完 成查封扣押

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 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查封、扣押措 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 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填写查封扣 押《物品清单》,当事人确认。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14

解除查封、 扣押

解除查封扣 押现场

解除查封扣押过程

开始解除查封、扣押至完成解除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解除查封、 扣押的过程,当事人签字确认。

执法记录仪

案件承办 人员

15

销毁违法物

销毁违法物 品现场

销毁违法物品过程

销毁物品开始至销毁物品结束

销毁违法物品确认,销毁违法物品过程。

执法记录仪

行政执法 人员

16

双随机

抽查

双随机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 抽取现场

抽取过程

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开始至结束

双随机抽查中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过程

音像录制备、音视频监 控设备

视频监控 管理人 员,音像 录制人员

17

现场检查

检查现场

检查过程

进入检查场所至离开检查场所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示证,发现的违法事实、违法场所,现场检查起止时间, 记录陪同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执法记录仪

行政执法 人员

18

抽样检验

抽样现场

抽样过程

进入抽样场所至离开抽样场所

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抽样,制作《抽样取证通知书》,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执法记录仪

行政执法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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