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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11
标题:关于2020年度廊坊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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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廊坊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廊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满足我市发展需求,经各部门、各单位申报,专家可行性论证,我局确定了31项廊坊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作为2020年度廊坊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现予以立项。请各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认真组织本计划的实施,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

1.各标准提出单位应尽快把计划落实到标准起草单位,并加强督导,确保一年之内完成标准制定任务。涉及急需制定地方标准的重要项目要加快进度,尽早完成。规定时间之内完不成标准制修订任务的,要说明理由,提出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半年。

2.各标准起草单位要立即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标准制定工作。标准起草工作组要广泛搜集相关技术资料和国际国内标准,针对关键技术或管理要求,深入进行试验验证、比对、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拟定标准草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文件。

3.标准的制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与现行推荐性标准协调一致。标准内容的确定,要充分考虑标准实施的实际要求,充分吸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既要保证标准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又便于推广应用。标准文本的编制要认真执行GB/T 1.1等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标准质量。

4.标准审定一般实行专家会议的形式进行审定。起草单位须提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标准审定申请,并将标准文本(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以及拟邀请的审查专家名单等材料电子版提交市市场局标准技术管理科。经审核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安排专家会议审定。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于专家会议审定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发布。

 

人:吴稳芹

联系电话:5178861

 

件:2020年度廊坊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