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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全市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文章来源: 廊坊市人民政府 阅读:loadi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廊坊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廊坊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认真抓好群众关注关切,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深入推进重大决策和执行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载体升级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政府公报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贯彻新条例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推广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做到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围绕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抢抓协同发展机遇,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为重点,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新闻报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的新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深入解读重大政策。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重点解读好市委、市政府“双创双服”活动、重要民生实事、提升工作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2019〕11号)要求,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基本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机制。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开印发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原则上都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开展解读。建立“政策法规辅导员”制度,省级辅导员负责培训和指导市、县辅导员吃透弄懂政策,市、县辅导员负责具体指导企业、群众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加强对政策落实和兑现情况的督导,定期开展“回头看”“全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的市政府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针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卫生、食品药品、房地产领域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设立政务舆情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高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实效。对发现的政务舆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舆情处置引导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回应。舆情回应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快速、及时、准确、客观。(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政策制定部门要通过撰稿释义、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专家解读、新闻发布、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刊载、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全面解读,将最新鲜、最权威的政策解读传达给企业和群众。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以公开强监督,推进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以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重大决策出台前,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行政务公开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参加或列席政府会议;开展政策宣讲和权威解读,提升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围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民生实事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各牵头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要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促规范。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牵头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跟踪政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公开和公示载体、责任监督等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信息。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积极推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2019年底全文公示率达到80%。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各单位除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信用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以公开促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持续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污水达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围绕防范风险,加大履行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合法金融机构名单、涉嫌违规交易场所和企业名单。围绕精准脱贫,继续推进“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贫困户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的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效能。制定发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信用中国(河北·廊坊)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争取2019年全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政务服务向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拓展,做实“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便企利民。(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信用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市级预算部门要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要增加市级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项目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8大要素情况。推动市、县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进全省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大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公共文化、体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以及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突出做好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国家和地方层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等业务信息。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租赁住房、政策性产权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文化体育强市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全民健身等方面信息公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以公开优服务,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加大检查频次,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高政府网站友好度,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19年全面完成市级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贯彻落实意见》(廊政办字〔2019〕29号)要求,各级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分别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到2019年底,市、县政府开设政务新媒体,市政府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新媒体。到2020年,形成以省级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市县与省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廊政办发〔2018〕16号)要求,建立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的工作机制,将部门规范性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纳入公报选编范围,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入库管理的公报,经审查后分阶段向公众开放。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2019年底前,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完成公报创刊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优化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需要到大厅办理的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9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确保2019年底前省市县三级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整合成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机制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力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时修订完善本级本部门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做好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立足基层实际,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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