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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认证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2021年全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认证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总体要求,按照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推进;坚持创新理念,敢于先行先试;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监管效能;坚持发展优先,服务区域经济。突出抓好以“四个着力”为重点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认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着力净化认证市场环境工作,在强化监管工作上下功夫

1.加强认证活动的事中监管。各县(市、区)要在认证机构信用水平、认证风险监测的基础上,根据认证机构上报的审核计划,年度内各地选择不少于5个认证审核活动计划,进行事中监管,监管结果上传认证行政监管系统。

2.加强认证活动的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方式,继续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双随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认证违法行为。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认证领域为重点总局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统一抽取被检查获证组织名单,并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组织实施

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实施“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全省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平台组织实施。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3.落实国家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督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生产企业做好自我声明,监督认证机构严格按照新的认证单元划分方式实施认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释放改革红利。做好生产许可证转为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按照总局要求积极做好政策落地的对接工作,做到监管方式转变的无缝衔接,落实监管责任。

4.开展认证市场净化巩固提升行动。在巩固已有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面向问题集中领域,针对虚假认证、买证卖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等严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典型违法案件为抓手,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认证市场环境。

5. 加大京津冀认证监管工作联动力度。进一步深化京津冀认证监管工作合作交流,深入推进“双随机”+联合检查的工作模式,统一检查标准和尺度,合力打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

二、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认证服务上见成效

6.大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各县(市、区)局要全面推广2020年总局在5个行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经验做法,立足当地经济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确定本辖区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试点行业、试点区域,选择具有一定专业优势的认证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咨询诊断、服务指导、技术帮扶等活动,促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市局选择霸州金属玻璃家具行业为扩大试点行业。

7.引导企业开展高端品质认证以市场需求、产业需求、消费需求为导向,立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产业和消费提质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积极借鉴成功地区经验,以绿色消费、有机产品等认证领域为重点,在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市、区),探索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

8. 积极服务内外销产品认证。适应构建双循环格局的需要,充分利用认证手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对接国内、省内优势认证机构,为我省企业提供认证相关培训和服务,优化认证程序,缩短认证办理时间,帮助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走出去、请进来。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推动同线同标同质“三同”高端品质认证百家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9.加强认证宣传力度。借助“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有机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和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官网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等自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认证知识,宣传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在创新认证监管方式上求突破

10.不断创新认证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三级联动、专家协助的认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认证监管方法、手段,积极探索组织不同市县认证监管人员“异地交叉检查”监管工作模式强化对认证活动的监管,提升监管成效

11.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追溯工作。持续开展认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持风险防控预设原则,认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抓实抓细,底数清晰、措施有力。充分利用总局、认监委相关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智慧监管平台,对认证关键环节进行大数据监测预警和追溯。

12.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认证工作的协作机制,在绿色产品、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从业机构通过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信息公示等方式,严格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认证监管能力上台阶

13.强化监管队伍政治素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在首位,引导全市系统认真学习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抓好认证监管工作的动力源泉,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关于认证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工作落实。

14.提升认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认证监管队伍建设,以提高认证监管实战能力和监管有效性为重点,加大认证监管工作业务培训力度,拓展培训层次频率,采取集中办班、视频培训、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提升全市各级监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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