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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我市 2023 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3-10-23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落实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决策部署,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市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知识产权领域突出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领域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霸州市公安局食药大队查处程某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3年6月10日,霸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程某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当场抓获直播卖货犯罪嫌疑人2名、卖货助理5人;在三个库房内查获大量假冒品牌的服装和鞋,其中耐克品牌服装2078件、鞋1082双;阿迪达斯品牌服装3085件、鞋218双;MLB品牌服装377件、鞋126双;始祖鸟品牌服装904件;斯凯奇品牌鞋513双;北面品牌服装1266件,价值100余万元。


本系列案涉及的罪名: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和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程某、李某洋、柳某锋批准逮捕,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研判、落地。廊坊市和霸州市公安局关于“程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专案组重拳出击,深入侦查,深度经营,全链条打击,一举摧毁了盘踞在霸州市某镇长期利用拼多多“某某尾货供货基地”的直播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捣毁制假窝点4个,查获大量假冒品牌的服装和鞋,总结出进货、销售、运输为一体的全链条打击经验,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案例二: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金某某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14日接到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对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金某某便利店的投诉,我局执法人员对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1、该店正在经营,现场出示营业执照(注册日期2019年8月9日)、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日期2019年9月11日)。2、现场发现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52度“剑南春”白酒2瓶。检查当天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鉴定,证明其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执法人员对上述侵权白酒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建议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2瓶;2、罚款人民币3000元。


案例三: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假冒专利案

2023年3月20日,办案人员接到举报称某公司官网网站展示专利证书已失效,涉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经初步核查,该公司官网确有该已失效专利证书在网站进行展示。4月3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后于2023年4月12日立案,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的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成立后,于2021年12月27日创建了企业官网,为向客户展示公司资质证书等信息,在网站“企业专利”版块上传了关于**产品的新旧两个版本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其中旧版证书法律状态为失效状态。当事人没有在任何商品及包装上标注过该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专利名称及专利号等相关信息。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鉴于当事人已改正其违法行为,决定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公告,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大厂县检察院查处刘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犯罪嫌疑人刘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由刘某巨于2021年4月19日10时报案至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经审查,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刘强于2023年4月10日主动投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2021年3月10日,在大厂县夏垫镇政府附近的停车场,犯罪嫌疑人六点伙同犯罪嫌疑人王光(在逃)将一台假冒“合力”品牌注册商标的K50型叉车以31800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亓某宝。亓某宝将叉车运回后发现无法正常使用。2021年4月17日,在大厂县夏垫镇鑫福佳苑小区外,犯罪嫌疑人刘强伙同犯罪嫌疑人王光将一台假冒“合力”品牌注册商标的K30型叉车以25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刘某巨。刘某巨将叉车运回后,发现无法正常使用。经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两辆涉案叉车为假冒“合力”品牌注册商品的叉车产品。


2023年5月23日本案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刘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于2023年6月15日以被告人刘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6月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当日做出判决:刘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刘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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