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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暨“两个规定”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8-08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称两个规定),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8月8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暨“两个规定”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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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许永坤主任莅临会议并指导,石宏总工作开班致辞,市局三级调研员刘志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特种设备技术检查中心张群凯主任和廊坊分中心张兵主任受邀并授课。各县(市、区)局特种设备科(股)长,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负责人、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人共246人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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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以落实两个规定为抓手,以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效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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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对“两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部署,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在特种设备领域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



 一是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健全责任体系。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是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按照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填写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力度。各县(市、区)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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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还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典型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要求各地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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