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3-15 文章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3月14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何江海通报了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和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并与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于太英,质量发展局局长张刚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主持。
去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工作部署,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四个最严”,筑牢消费安全底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不断夯实消费安全基础。一是创新监管手段。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实现可视化监管,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大力推动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443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接入远程非现场监管系统。升级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91万台特种设备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燃气具、学生服、非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整治和化肥、水泥等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贴近民生需求,聚焦米、面、油、肉、蛋、奶、菜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你点我检”活动。2022年共抽检食品38.62万批次,合格率98.1%;食品相关产品6902个批次,合格率95.45%,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三是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7.54万户,处置问题隐患9.56万个;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办药品违法案件9914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53万批次,严查质量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电梯、气瓶、客运索道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推动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品质升级。围绕提升供给端产品和服务质量,带动品质不断升级。一是深化质量提升。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HACCP认证管理,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全方位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标准引领。全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489项,发布省地方标准180项、团体标准530项,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2项。深化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全省3743家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发布对标结果22726项。三是优化质量服务。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行”活动,解决企业需求和提出质量提升建议932项。设立市、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窗口平台141个,服务企业2.1万家。
第三,实施综合监管,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履行综合监管执法优势职能,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是强化价格监管。持续规范防疫药品及涉疫物资价格和市场秩序,扎实开展医疗服务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及时组织时令商品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579件。二是深化广告治理。开展医疗、保健品、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投资理财等广告专项治理,严查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查办案件1147件。三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先后开展“清朗·燕赵净网”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河北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等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四是打击侵权假冒。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打假保名优”等专项行动,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2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569件,对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第四,提升维权效能,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完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通过电话、互联网平台、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共接收消费者投诉32.9万件、举报18万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34亿元。二是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活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6545家,涉及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维修等领域,实现“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上线下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促进放心消费创建和乡村振兴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农村消费品质提升。三是推进无理由退货。鼓励支持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家具家居卖场等经营主体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制度,全省实体店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3287家,退货金额1.44亿元。探索推进“同城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不断改善消费者“同城异店”无忧退货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四是提升维权效能。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在市场、景区等消费较为集中区域,以及城镇居委会、社区、乡村村委会等居民消费、生活、服务场所,规范、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5521家,让消费者维权更简单、更便捷。五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每季度对全省12315投诉举报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和案件研判,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消费维权冀事通”;针对重点时节、消费旺季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共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309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65万条,接受消费者咨询88.7万件,促进了安全消费、理性消费。
第五,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共治格局。充分凝聚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等各方合力,强化消费维权共治。一是推进协同协作。发挥省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作用,协调28个成员单位共促消费维权。依托京津冀消费维权联盟,建立三地受理调解网络消费投诉协作机制。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建立健全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长效机制,联合整治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二是督促企业自律。严格执行企业信用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全省800万户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发挥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作用,先后开展公共停车场服务调查、农村快递体验调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等,通过组织专家评议、开展约谈、向社会公布,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消法宣传力度,开展了“3·15”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活动,大力推广消费维权典型经验做法。开展“共促消费公平 扩大消费需求”大型公益活动,发布了“恪守诚信法治,合同规范透明;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便捷畅通;注重科技向善,关爱老年儿童”等72字倡议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全省无理由退货大中型商超全覆盖,探索同城异店、异地异店退货新模式,充分保障消费者购物“后悔权”。按照总局部署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结合我省实际命名一批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12315投诉举报系统建设,以5521个消费维权服务站为依托,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绿色、低碳等消费理念,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及时发布消费预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促进形成科学文明理性的消费观念。
二是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突出食品、药品、日常消费品等与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加强源头管理、抽查检验、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今年要实现各类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分层精准防控全覆盖,食品安全抽检达到4.5批次/千人。紧盯电动自行车、燃气具、学生用品、涉老产品等,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三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协同省教育厅落实省2023年民生工程部署,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力争新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500家以上,总量达到1000家;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整治市场秩序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打假保名优”“稳物价惠民生”、养老诈骗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治理等执法行动;加大电信、保险、医疗美容、汽车销售等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做好汽车“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对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重点业态线上线下同步排查、一体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民网、法治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新闻网等20余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王光明 杨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