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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8-16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8月16日,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苗振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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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并解读了《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发挥“哨点”作用的紧急通知》,通报了近期省、市纪委监委和市督导组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督查情况,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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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振国同志强调,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针对市督导组抽查发现的6类具体问题,立即逐一进行排查,降低风险,消除隐患;二是提高思想重视程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及时锁定、报告高风险人员;三是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含网购)实名登记制度,除用于预防和治疗外感疾病的非处方纯中药制剂外,其他药品全部凭处方销售,并第一时间将“四类药品”购销信息同步传送当地药监部门。
同时,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销售的“四类药品”,执行实体店同等政策、同等标准。全市药品监管人员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做好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一要科学认识疫情防控与监管的关系,统筹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二要每日向同级防疫办推送“四类药品”购销信息。三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三个一律”,凡是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凡是违规经营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市局药品流通科全体人员,安次区、广阳区药品流通股全体人员,全市50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局和廊坊开发区局主管领导、药品流通股全体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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