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发布时间:2021-01-29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一、受理条件:计量纠纷是指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仲裁检定,申请仲裁检定应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部门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并根据仲裁检定的需要提交申请书副本。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委托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二、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春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198号计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