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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10

欢迎您进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线留言》栏目,留言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本栏目仅用于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众之间的交流,公众可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进行留言。

二、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严禁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三、请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尊重网上道德。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不得发表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四、本栏目仅用于接收和处理与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以及有关企业等具体业务办理咨询类留言。

五、本栏目不直接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有关消费维权、消费纠纷等消费投诉类事项,请拨打“12315”专用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诉举报。

六、本栏目所提供的答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七、请勿发送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

八、请勿发送与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无关的邮件。

九、请留真实联系方式以便核对,联系方式不实者,将不予回复。

十、请将有关问题按附件中表格认真填写,发送至lfsscjdgljgzhd@163.com,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回复。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留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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