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廊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局《关于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1〕2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对各级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附件: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2 .2020年复合膜袋等2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x
3.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xlsx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