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廊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排查风险隐患,掌握我市消费领域民生类电器产品质量状况,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维护放心消费环境,市局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电器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配合落实。
联系人:田雨茜
电 话:2338597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廊坊市民生类电器产品
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保障“两节、两会”和3.15期间市场消费安全,落实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核心,聚焦取暖、食品加工、手机充电器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电器产品,通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精准识别安全隐患,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廊坊市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大型商超、家电市场、电商平台(含本地生活平台)、便利店等产品流通重点区域和生产集中区域,兼顾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三、时间和承检机构
时间安排:即日起至6月30日。
承检机构:通力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
四、样品采集
本次抽查以流通领域和集中生产区域为主,兼顾不同品牌、价位和不同产地,确保样品代表性。其中,对外地网络平台销售到本地的产品采取风险监测的方式进行,力求数据全面。
五、结果处置
(一)风险预警
对高风险产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通过结果告知和风险告知等形式,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
(二)整改提升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核查处置,同步督促企业查找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升质量管控水平。
六、其他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2.抽样过程中发现产品来源不明等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3.检验工作完成后,承检机构要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市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关于开展民生类电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