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政协廊坊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3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公安局:
赵红雨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对老年代步车建立多部门联动治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根据现阶段实际监管职责作出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部分电动三四轮车不属于CCC认证范围产品,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国家层面未出台相应产品标准。
二、监督检查情况
目前,我省尚未明确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要求,参考其他地区管理要求如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内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于纳入工信部公告目录以及通过3C认证的产品,我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认证管理,加强检查巡察,要求企业严把进货采购关,要求生产企业采购合格的配件进行生产,销售单位要采购合规的产品进行销售。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对电动三四轮车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二是加强对消费者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利用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产品。三是密切关注省、市政府出台政策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对相关部门推送的违法违规线索,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置措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