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我局《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用药知识现场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
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用药知识现场宣传活动方案
为共同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全国安全用药月”各项活动开展,市局决定举办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2020年11月8上午10:00
二、地点:时代广场东侧
三、参加人员: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分管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副局长;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主管药品安全的副局长;药品生产科、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综合执法局药品检查支队全员;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企业质量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流程及内容
1、企业代表作表态发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各1家企业代表进行表态发言。(发言的企业由药品生产科、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负责确定并通知参会)
2、市市场监管局领导致辞:邀请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宁鸣飞致辞并宣布“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
(二)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场宣传
1、市局药品生产科、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化妆品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综合执法局药品检查支队、广阳区市场监管局、安次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设立展台,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发放药品知识宣传手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2、市药品检验所设置展台,展示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样品,重点讲解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知识。
3、组织药品流通企业和医疗器械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现场产品展示和推介,开展便民服务。药品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用药咨询以及过期药品回收活动。
五、其它要求
(一)广阳区市场局、安次区市场局、开发区市场局、市药品检验所,由于主管药品安全的副局长(副所长)带队,每单位不少于5人参加启动仪式和现场宣传活动。
(二)药品生产科、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化妆品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综合执法局药品检查支队全员参加启动仪式和现场宣传活动。
(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各组织三家,每家不少于10人参加启动仪式和现场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为主,形式自定。(由药品生产科、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负责组织参会)。
(四)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6日17:30前报市局新闻宣传科,报送方式:微信报刘倩,箱邮:xck415@163.com。
联 系 人:刘倩
联系电话:5175518 13903164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