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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5-30
标题:对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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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关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体系

(一)实行源头严防。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实现准入管理,投入品经营企业都实行了主体监管名录管理,100%纳入省追溯平台。投入品经营企业均实行了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度,农药销售记录中增加了“施用范围”并实行了实名制购买,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每个经营门店实行代收,统一交由有关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由市政府发布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经营高毒农药的公告,兽药经营实行了GSP管理。各县(市、区)在巡查检查中,都有关于企业自配料检查的有关记录。

(二)强化过程严管。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借助飞行、体系及双随机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18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8家企业完成飞行检查,对9家企业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在食品销售风险动态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风险分级相关制度。对各类食品销售场所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将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严厉处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农兽药残留超标、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等4个专项行动,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着力消除风险隐患;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组建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警务室,定期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2023年办理食品安全行政案件2222件,刑事案件97起,有效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为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修订《市级党政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责任;调整廊坊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单位从26个增加至28个;印发《廊坊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风险会商,共同研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出台《廊坊市食品安全专家工作管理办法》,组建新一届食品安全专家库,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廊坊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公正客观评价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印发《廊坊市食品安全暗访检查制度》明确暗访检查对象、主要内容、主要方法、问题处置方式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食品安全暗访检查工作。

三、建立全民监督奖励机制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名录制度,依托执法公开平台,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违法信息;制定《廊坊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红黑榜”管理实施细则》,定期发布红黑榜名单,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推动全市“三小”产业提质提档。2023年已通过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小作坊“红黑榜”32次,其中列入黑榜11家,已全部取缔。持续加强对电商平台在属地设立的代理合作机构的行政约谈力度,对网络订餐销量大、销量异常、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入网经营者,开展针对性、靶向性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夯实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23年全市共发布“外卖红黑榜”33期,取缔线下无证经营单位6家,立案查处网络订餐违法案件53起。

四、加快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建设

全市已建成农产品检测中心11个。市级农检机构1个,于2018年通过“双认证”,2024年4月14日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现场评审;县级农检机构10个,已通过“双认证”(CMA和CATL认证)的县达到9个,县级农检机构“双认证”比例全省领先。2023年完成食品抽检27335批次,评价性抽检193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48%。(达到考核合格率98%以上),组织开展“你点我检”活动4期,参与问卷调查8946人次,共抽检250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全市农产品定量监测10297批次,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

五、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实施“常态学习、实战练兵、考核评价”培训机制。组织开展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考核。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强化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落实,按规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分析研判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风险隐患。规范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2023年食品生产环节共有2362人次参加考试,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覆盖率、合格率100%,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合格率达100%,食品加工小作坊覆盖率、合格率达100%;食品销售环节完成培训22441家,食品总监、安全员抽考19564人次,抽考覆盖率87.2%,合格率100%,抽考成绩公示率100%。

六、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依托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追溯试点800余家,基本覆盖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具电子合格证10万余张。中小散户依托合作社和追溯标杆企业,在自检或委托检测合格基础上出具纸质版达标合格证。同时在批发市场环节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全市共7家批发市场全部推广使用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目前全市共有656户批发经营者已全部纳入追溯体系并入网,累积录入入库信息17.56万余条,录入出库信息433万余条,入网农产品品种数2811个。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