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廊坊市第八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07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莹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针对“推进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的建议,我局根据现阶段实际监管职责对该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行政审批局为确保行政审批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有效衔接,更好地便企利民,建立了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改善审管衔接不畅的问题。
一、加强信息互通反馈渠道建设。行政审批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廊坊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管互动模块实现互动。明确各自联络员,并要求发送电子信息后要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主动联系,告知对方联络员查收。
二、确保业务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行政审批业务的,通过信息互通反馈渠道将信息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通过开展协同处理,凝聚市场监管合力,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
三、强加强日常沟通会商。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根据需要建立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对相关重要事项审批、监管进行会商和评价,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实施审批、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