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程连孚委员提出的《关于开放夜市经济,激活城市活力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根据实际监管职责对该提案作出如下答复:
一、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城市夜经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一是指导县区局摸清主体底数,掌握基本情况。与辖区行政审批、商务、城管执法、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及时了解城市夜经济餐饮服务主体开办情况和经营状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发展城市夜经济;二是指导基层开展监管业务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对城市夜经济开办者、美食节举办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监督其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落实市场开办者或举办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和服务城市夜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巡查监管执法,消除风险隐患。对城市夜经济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巡查执法检查,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二、优化消费环境,引导商家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视消费者的诉求,为消费者增添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推进廊坊城市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学习借鉴长沙、合肥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始终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助力全市夜经济发展。
全力建设消费维权自律体系,健全“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责任制,督促经营者依法承担首问责任,增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由事后调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事前教育和事前和解转变。积极打造安全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夜经济市场环境,激发广大市场经营户创业热情,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在特色上下功夫,引导培育一批具有廊坊特色的夜消费品牌和餐饮夜市街区,形成一批特色化、多元化的美食品牌和打卡地标,切实打造夜市品牌。
调整市场监管力量、监管时段和监管频次,对餐饮服务集中区域常态化实施夜间巡查。对夜市、大型商超、居民小区周边等夜经济繁华区域和路段,按照属地原则晚间开展巡查,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对经营业主轻微违法、及时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以责令改正为主。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促进夜经济健康发展。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