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建廊坊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数字化赋能制造业的提案》已收悉。关于提案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建议,我局承担打击商标、专利侵权违法行为、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工作,根据现阶段实际监管职责对该提案作出如下答复:
一、认真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属地责任。深入贯彻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召集全市18家主要相关单位“召开了2024年度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调度会”,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廊坊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对全市11个县市区党委、政府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考评。
二、持续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工作。一是组织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了《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媛同志对我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工作进行了指示。二是组织全市知产系统召开了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会上邀请宁鸣飞局长对各县知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点评。三是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廊坊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2024年廊坊市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对全市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建立了廊坊市知识产权专员制度,挑选49位精通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库,同时遴选全市53家专利高密集型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建立长效联络沟通机制。五是积极申报承担2024年度河北省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项目,并按照省局工作精神,积极沟通市财政,申请设立了市本级知识产权维权和专利保护经费项目。
三、积极推进信用监管,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失信名单管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和《廊坊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移交的,涉及三河市两位有违法行为,但未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处理。
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查处员工、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或者离职后,泄露、违法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指导工作。一是开展有关商业秘密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大普法”工作,以普法宣传和普法答题的方式,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向有关企业进行推广。让企业管理者清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哪些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从而达到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的目的,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利益和竞争优势。二是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建设。围绕推动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机制制度,指导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护日常运行制度、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协作机制以及其他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四个方面的制度,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建设。三是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全面协同同发展,通州区与廊坊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商业秘密保护指南》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有力提升了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和水平,促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