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马双杰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针对建议内容,我局根据现阶段实际监管职责对该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基础,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和餐桌安全,涉及民生福祉及广大人群众身心健康。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从制度管理、经营秩序、追溯录入、系统培训、强化宣传等方面着手,督促食用农产品各类相关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全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零售市场46个,共有摊位6691个,从业人员8413人,此外,还有大量销售门店和便利店等等。
一、持续提升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管为主要抓手,开展各类“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肉制品集中治理行动、禁限用药等一系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陆续印发了《关于廊坊市开展节日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整治月行动的通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全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鼓励各县(市、区)局以食用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使用违禁物质等为重点,以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产品为突破口,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等为重点区域,突出肉类等重点品种,持续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不断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尤其是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重点自查销售和贮存的食用农产品是否符合有关质量安全要求,是否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等;督促畜禽肉经营者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购货凭证;督促从事畜禽肉冷冻冷藏经营者建立健全出入库查验与台账制度。
二、规范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印发《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通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提升活动的通知》等系列通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制作了共14大类,77个主体责任制度模板(自查报告类12个、证明文件类9个、记录表格类15个、制度文件类36个、其他类5个),在全市推广应用,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持续开展禁限用药专项执法行动。以着力解决和消除当前牛羊肉等食用农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出发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瘦肉精”监管。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内印发《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进货查验、肉品追溯、肉品抽检、案件查办等工作机制,并且将职责压到各相关科室,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建立督导、信息通报、案件公示等各项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内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发挥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先后召开了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参加的“瘦肉精”治理工作会议。配合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地“瘦肉精”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理顺市、县“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印发《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市场管理者学习《食盐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和标准,对集中交易市场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测试题,对培训对象进行测试考核,组织技术骨干上门培训。规范宣传口径,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制作印刷宣传海报,设计印发《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明白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者明白卡》。各县(市、区)局,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