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监管主体 | 备注 |
1 | 企业登记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2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3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4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5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及相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
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案类型 |
1 | 市场主体备案(限外资企业类型) | 市场主体备案(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事后备案 |
市场主体备案(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事后备案 | ||
市场主体备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事后备案 | ||
市场主体备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事后备案 | ||
市场主体备案(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事后备案 | ||
市场主体备案(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 事后备案 | ||
市场主体备案(市场主体歇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三十条。 | 事前备案 |
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清单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 名称 | 业务办理项 | 事项类型 | 设 定 依 据 |
1 | 股权出质登记 |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 |||
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三条; | |||
2 |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 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免予认证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 | |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免予认证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 | |||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免予认证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 | |||
2 |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免予认证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 | |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免予认证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 | |||
3 | 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限定外资企业) | 行政裁决 |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3号公布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 ||
4 | 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 行政裁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七条; | ||
5 | 专利资助 | PCT专利授权资助 | 公共服务 | 《河北省专利资助使用管理办法》(冀市监发〔2021〕108号)全文。 | |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公共服务 | 《河北省专利资助使用管理办法》(冀市监发〔2021〕108号)全文。 | |||
6 | 申报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 公共服务 |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依据文号: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8号;条款号:第二十条; | ||
7 | 消费者投诉受理 | 公共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