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庆军委员:
您提出的“强化食品药品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健全追溯机制”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力度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省厅推进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2月,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制定并印发《廊坊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三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持续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编制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按计划、分批次完成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做法:一是狠抓耕地污染治理。完成了全市10个县(市、区)受污染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形成了廊坊市及县级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组织有关县有序开展中轻度污染耕地和重度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同时指导县级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方案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局备案。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品治理。制定年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检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等农资生产经营资质,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档案,进销货台账,各种进销货票证手续和质量承诺卡等,确保各种农资经营场所质量管理制度公开公示。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有效遏制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三是深化畜禽屠宰监管。按照“减数控量、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开展畜禽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对无证企业、停业超过180天以上的“休眠企业”、不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小、散、乱、差”企业,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清零;对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但取得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组织评审验收,达标企业参照定点屠宰企业管理相关要求纳入屠宰行业监管。四是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积极引导“三品一标”企业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接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全市规模以上种养殖生产主体全部开展了包括产地检疫证明、肉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电子追溯合格证等多种形式的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市已完成703家试点接入,开具电子追溯合格证61770批次,任务完成率超过100%。2022年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选择风险高、产销量大的韭菜、芹菜、鸡蛋等3种食用农产品,按照“上溯一级、下追一级”的思路,把住产地和市场两个关键环节,3种食用农产品上市交易过程中,生产者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进入市场附具合格证,市场开办者查验合格证,严禁不附带合格证的产品流入市场,严禁不附带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流出市场。
二、严格食品药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广泛覆盖。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优势,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完善保险服务,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投保率达到42.5%,覆盖了92%的肉制品生产企业、100%的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100%的中央厨房企业和食品餐饮配送单位,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风险。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开展药品安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特殊药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供应水平。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采用许可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手段,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秋季开学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管,约谈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食品经营者负责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网商家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并在全市推行使用网络订餐外卖食品“食安封签”,让消费者线上点得放心、线下吃得放心。
三、优化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网格化”建设,组建了4130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协管员队伍,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基层发力、公众参与的监管格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乡镇(街道)食药议事机构全覆盖。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清查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坚决取缔黑作坊、黑窝点,净化食品安全环境。制定《廊坊市药品经营企业问题药品(不合格药品)内部处置规程(试行)》,明确过期失效不合格药品处置范围、流程及法定处置要求。指导企业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过期失效不合格药品。
四、增强信息化智慧化监管能力
一是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廊坊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平台,初步形成了“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系统融合、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智慧数字监管新格局,面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6万余家使用单位,满足了市、县、乡(所)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需求。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制定《廊坊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廊坊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立体化清单”管理。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有机结合,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和比例,抽查食品领域市场主体0.4万多户次,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占比80%,问题发现率比风险分类之前提高了13.9%。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广泛应用。推广应用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信息追溯管理系统,全市农批市场652家商户已纳入追溯体系并入网,入库订单6.3万余个,出库订单266.9万余个,涉及农产品品种总数2364个。
五、加大社会共治共管力度
一是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与卫健、医保、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性和威慑力,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廊坊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四个机制,坚决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市公安机关紧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紧盯食药领域风险隐患两个重点,以各专项行动为抓手,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依法严厉打击食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2022年以来全市破获食药及知识产权类案件134起,其中食品85起、药品19起、农资2起、知识产权类28起,抓捕犯罪嫌疑人315人,数据实战信息采集100%,涉案金额1174余万元,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强化社会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活动,按照群众意见抽检各类食品200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对外发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度、满意度。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