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1年4月23日至6月30日,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9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市局党组坚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巡察整改工作,于9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统一全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珍视并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建设上来。随后,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房欣副市长在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时的讲话精神,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宁鸣飞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马晓林为副组长,陈金乐、晏斌、苗振国、刘旭杰、张存良、段再友、刘永成、刘金江、张健、冯继海、吕长营、赵天杰、刘志伟、王晓辉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协调推动,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起责任,不等不靠,以上率下,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以此推动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聚焦问题,立行立改
及时下发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科室逐条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9月22日,下发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逐一落实各项问题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2022年1月9日,市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作对照检查,实事求是的检视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明确了改进的具体措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效
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四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2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0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0个。
(一)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食品药品认证教育中心自收自支人员安置和工资”问题。
一是积极向市编办请示汇报,根据《关于调整原食品药品认证教育中心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批复》,市认证教育中心8名在职人员于2021年10月份分流安置到局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从10份开始8名人员已按月领取工资。二是就该中心2020年4月份至2021年9月份人员经费缺口问题,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增拨市认证教育中心人员经费的请示》(廊市监〔2021〕174号),待政府批示意见明确后,积极与财政沟通,尽快落实资金。
2.关于“党组未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部署,也未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相关人员安置问题长期拖延不解决”问题。
6月30日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解决原食品药品认证教育中心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经市委编办批复后,将8名在职人员分别安置到市场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药检所3名,标准化所5名,现划转手续已完成,人员安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
(1)针对传达部署上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均未学习;李克强总理连续四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多次批示讲话均未传达学习;国家市场总局先后出台的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22项指导、实施意见至今未学习传达;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于2021年1月份召开,到6月底仍未传达。
一是按照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及时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市委和国家市场总局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二是针对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抓好落实。
(2)针对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自觉性不够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9次,全部与党组会套开,5次党组会议题在12项以上,最多达18项,不能充分保证学习效果。
于2021年7月27日对《中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专设“理论学习”章节,明确市局党组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市局党组成员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党组书记任组长。并要求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集体学习研讨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月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每年做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
(3)针对食药安全和打击传销领域与京津协同协作不深入问题。
①京津冀食药品安全区域联动互助交流方面,仅在2018年组织了座谈研讨、签订协议、开展演练观摩,缺乏实质性落地举措。
一是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协同监管。积极联系北京通州、天津
武清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座谈交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构建大监管格局。2021年9月2日,天津市静海区食药安办、廊坊市政府食药安办、沧州市政府食安办在静海区召开“静沧廊”食品药品安全协同发展座谈会。签署了《深化食品药品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积极构建“定期研讨、信息共享、信用共建、监管互动、应急联动”的毗邻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大监管”工作模式,切实提升区域整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按省局部署,承办了京津冀药品流通监管座谈会,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区域互助交流。
②2018年京津冀签订了打击传销协作协议,通武廊召开4次座谈研讨会议,但至今未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打传销的社会氛围不浓厚。
一是加大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力度,确定协作原则和协作机制。由四地省级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共同担任召集人,统筹推进、综合协调打传相关工作;加强接壤地区联合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打传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传浓厚社会氛围。一方面,以法治教育和案例警示为主要内容,开展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2021年10月份,市打传办联合市电视台、广阳区打传办在馨镜界社区开展打传咨询活动,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4万余份,在媒体上进行禁止传销宣传120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18次。另一方面,实施有奖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拓宽举报渠道,提高举报奖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整治传销的热情。
2.关于“推进深化改革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机构融合效应不强,执法水平建设程度不高问题。
一是以《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为契机,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新法规定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和动态调整。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廊坊市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公示。用法治给行政权力行使定规矩、划界限,确保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权限和幅度范围内履职。三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组织20多名执法骨干力量,随机抽取120个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推动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办案查案能力不断攀升。四是优化综合执法队伍结构,把综合执法局25名工勤人员调整到后勤岗位工作,统筹持证的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办案工作。
(2)针对智慧监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经与省市场监管局请示确认,截止2021年底,全省业务系统数据已经按照河北省《数字市场监管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整合完成,基础数据中心已经建成。省、市、县局统一使用“河北省数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平台”、“OA网上办公系统”。目前,我局已统一使用河北省市场监管局OA网上办公系统和河北省数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平台,为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分配了账号权限。
(3)针对社会服务职能有待加强问题。12315投诉举报话务平台五线合一以来,热线接收话务量从2019年的日均74件增长至现在的日均275件,10名接线人员的配备为全省最低,而经常出现的线路忙、无法接入情况严重影响了受理效率和工作效能。
一是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宁鸣飞亲自协调人员调配,2021年11月份为12315新增接线人员4名,现有接线人员13名。二是已向市财政申请专项预算资金,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话务外包的方式,招用接线人员,从根本上解决12315热线接通率较低问题。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并认真落实。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党组每年至少2次研究部署、分析研判。三是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四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的通知》,每季度抽查通报学习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学习强国”平台。
(2)针对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全市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重新进行了调度,要求截止2021年12月底,在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动态基本“清零”,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二是开展数据监测,提升定检率。每月定时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统计工作,整理临近检验有效期设备清单,指导企业自觉养成提前一个月申报检验的习惯,并督促使用超期或者临检验有效期设备的企业及时申报检验。同时,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检查过程中,现场核对设备使用数量及设备在用情况,对长期未使用的设备,要求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停或注销手续,对注销及报停的设备进行后续跟踪监管,确保不留漏洞死角。三是调集力量,合力攻坚。各级监察机构加强了与检验机构的沟通,并及时与辖区内检验人员取得联系,对辖区内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尽快完成检验。四是加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由各县(市、区)局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设备坚决停止使用,并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具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理并吊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五是明确主体、划清责任。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市局每月将超期未检情况以督办函的形式发各县级局,并要求各县级局上报整改情况。督办函明确出超期设备的数量、种类、已报检、未报检等情况,属于企业未报检的,由县级局督促企业报检;属于检验问题的,与检验机构沟通,要求做到应检尽检。截止至目前,市局针对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情况已下发三次督办函(九月份、十月份、十一月份),各县(市、区)局已反馈相关整改情况。
(3)针对日常监管存在漏洞问题。廊坊市第九小学、第十八小学周边100米范围内仍有多家副食店、文具店向小学生出售存在质量问题的临期食品和“五毛”零食。
于2021年9月中旬将相关问题转发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第九小学、第十八小学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第九小学周边共7家食品经营单位,针对问题突出的艳丽超市和群安街家帮超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内容为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的食品立即下架、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禁止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食品应隔墙离地分别摆放、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冷藏存放。第十八小学周边共4家食品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工作人员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查未发现临期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对一元以下零食要求经营单位下架处理,并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同时,加强举一反三,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
4.关于“落实‘六稳六保’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降费惠企政策执行情况疏于监督问题。
一是广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广阳区世纪嘉华商城有限公司转供电环节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退还多收价款,该公司已退还用户128270.71元,并对该公司做出罚款192406.06元的行政处罚。二是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次区德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转供电环节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退还多收价款,该公司已退还用户11935.07元,并对该公司做出罚款44756.51元的行政处罚。三是对转供电环节出现的乱收费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市转供电单位采取摸清底数、建立转供电主体明细台账、召开提醒告诫会、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了转供电环节违法行为。全市现有的913家转供电企业,已全部排查完毕,立案查处54件,责令退还多收终端用户电费281.76万元,罚款468.71万元。四是继续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回头看”行动。截止目前,已查办案件3件,查处违法金额4.5万元,退还用户4.5万元。
(2)针对防风险促民生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①2019年,广阳区、安次区两家餐饮配送、消毒餐具生产工厂加工环境卫生不达标。
2019年7月12日,迅速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对安次区一家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核查,并依法予以查处。2019年7月24日,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暨食品安全隐患清查治理工作部署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市食安办印发《廊坊市食品安全隐患清查治理实施方案》,于7月25日—8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消毒餐具生产工厂加工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已协调市卫健委于当年对涉事企业进行了查处。
②文安县、霸州市销售“注水肉”问题先后被新京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曝光,暴露出监管漏洞。
一是在全市范围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的猪肉及肉制品、注水肉、过期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守住安全底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县(市、区)市场局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加大猪肉及其制品检查力度,严防问题猪肉流入市场;在不同的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品种开展了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隐患排查百日行动、畜禽肉类及水产品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质量突击检查等系列行动,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③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对冷链食品储存监管的加强和细化,才摸清全市第三方冷库底数为27个,与之前掌握的13个差距较大,责任落实明显缺位。
按照市疫情防控办要求,组织开展了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回看头”工作,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治,全面理清监管底数。对第三方冷库进行登记建档。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问题。有6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落实,13项部分落实。未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不够,未将不同部门廉政风险点列入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系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督导不到位。
一是制定《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成员及相关科室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落实。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明确谈话内容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提醒。三是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1)针对开展同级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三年来,对党组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未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2019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出席42次党组会,在提交会议讨论的270个议题中,只有4次表态发言有实质内容。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已下发督办函2期。二是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事先沟通、事后报备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2)针对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只侧重承办上级转办的问题线索,自查自办案件动力不足。“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廉政风险突出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监管不到位。
积极发挥贴身监督和“探头”作用,通过谈话提醒、受理信访、现场检查等途径,强化对廉政风险突出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加大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
3.关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廉政风险较高”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于2021年7月27日对《中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审定已列入局机关年度预算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额支出;局机关新立项或未列入预算的一次性开支超过10万元的项目支出”。二是对《中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明确党组会会议内容为“审定已列入局机关年度预算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额支出;局机关新立项或未列入预算的一次性开支超过10万元的项目支出”。三是参照省局做法,制定印发了《直属事业单位大额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廊市监[2021]187号),加强市局党组对直属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支出项目的审议决策监督力度。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财务问题对号整改。对凭证附件不全、固定资产未记账等可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补充凭证或补记账处理。二是各单位参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增强内控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严谨性。
(3)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顾问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履职的条件保障、权利义务、监督考核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以市局名义签定标的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合同,要求法律顾问严格把好法律关,对合同的内容、格式等事项要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合法性审查意见。从而降低法律风险,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二是针对下属5个直属单位(纤检所、标准化所、药检所、食检所、质检所)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顾问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经征求各直属单位意见,从即日起,拟对10万元以上合同由律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4.关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
(1)针对基层检查调研导向性不强问题。局领导深入大型企业和市场调研多,关注小微企业群体少;在如何监督、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不出现安全问题方面考虑的多,在为企业如何做强、做优、做大方面提供指导服务的少。
一是结合2021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大力开展助企活动,号召局领导班子多深入小微企业,了解企业困难,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良好服务。二是联合市直部门宣传省、市惠企政策,重点行业的典型企业做高质量发展分享,邀请质量专家讲解质量管理知识,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三是以专家诊断、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等形式,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现场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四是发挥行业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在中小企业普及质量知识,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提升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质量素养和技能。
(2)针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及时问题。2019年8月以来退休的9名职工未能按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资金,此项工作一直未明确负责部门,至今未解决。
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相关科室取得联系,了解掌握申报政策。并利用电话、微信方式逐一核实2019年体制改革以来退休的24名职工和符合申报政策漏报的2018年以前的退休职工。二是制定退休人员提交独生子女一次性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及时发放到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人员手中。三是为符合申报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退休人员18名逐一填报申请表。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已为18名退休人员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2021年12月1日依据《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离)休时一次性奖励正常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家庭发展科提交了18名退休人员相关申报资料。由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初步审核,17人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离)休时一次性奖励政策,1人不符合廊政〔2012〕78号奖励条件。待廊坊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合格资料进行审核后,由财政纳入预算,下年度5月至7月由廊坊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将批准后的奖励金划转到廊坊市市场监管局财务账号,发放到符合奖励独生子女的退休人员工资卡上。
(3)针对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作风虚浮问题。对同一年度两件内容不同的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会办意见完全相同,答复内容仅400字;对跨年度两件内容相同的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承办意见多个重要数据雷同。
加强对承办科室答复内容的审核,要求承办科室依法依规及时调整答复内容及有关数据。
(4)针对公文档案管理有待加强问题。2019年以来印发的3400余件公文未归档;抽查聘请第三方整理归档后的文书507件,发现存在原稿缺失、审批笺项目漏填等问题387个。
一是明确1名副科级干部专职负责档案整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已开始对建局后的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增强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场局成立后原工商、食药监、价格事务局4处房产长期闲置。
2021年11月10日,我局原工商局办公区工作人员已搬入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待固定资产核销完成后,整体移交廊坊控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会议室、档案室、网络机房迁建等配套项目,待以上项目建成后,光明西道办公区搬迁至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原食药监局办公楼已在市政府进行了权属登记,由市政府调配使用。
(2)针对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财务监管有疏漏问题。
市局所属私个协立行立改。在今后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同时,强化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
(1)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部分议题不能进行充分讨论,仅由党组书记作结论性发言。
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讨论,积极鼓励、引导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严格落实党组书记“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发言”“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等议事原则,保证每个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2018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批评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缺少“辣味”,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对工作个性的检视。
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端正心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锤炼政治能力。于2022年1月9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做到严禁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
(1)针对科级干部年龄老化问题。全局135名科级干部中,50岁以上达90人,40岁以下仅9人。
一是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市直单位科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配备工作的通知》,优先选拔配备年轻干部。二是通过四级联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录(聘)用高素质年轻人才。2021年下半年,通过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2名,重新任命副科级以上干部16名,平均年龄42周岁;提拔使用副科级以上干部8名,平均年龄44周岁。
(2)针对混编混岗空岗问题突出,干部轮岗不及时问题。18名干部混编混岗,5名科级干部混岗,空缺科级岗位31个;23名科级干部5年以上未轮岗,其中3人10年以上未轮岗。
一是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加大公务员遴选和招录力度,充实行政执法岗位力量,事业人员帮助工作结束后返回所在事业单位工作,认证教育中心8名人员安置后,已于11月回所在事业单位报到。二是根据2021年11月3日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性质的复函》,已重新认命综合执法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7名,提拔副科级干部1名,在其他事业单位提拔副科级及以上干部7名。三是出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对在同一岗位同一职务5年以上的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目前正在进行中。
(3)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缺乏制度建设问题。2018年以来新进的19人中仅有6人专业对口或相近,且10人原始学历为专科以下,不利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一是对我局2018年以来19名新进人员学历情况进行梳理。包括4名退伍安置人员、1名部队转业人员、6名外单位调入人员(包括1名局领导)、1名定向选调生、7名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调入人员和退伍安置人员因年龄和政策等原因普遍原始学历较低,新招录人员专业相对对口。二是根据实际编制空缺情况,结合业务科室人才匮乏短板,在公务员四级联考、事业单位招聘等工作中,严把招人关口,坚持专业对口原则,设置与市场监管业务相关的专业岗位,充实市场监管队伍,下半年,通过四级联考招录计算机和医药学专业公务员2名。
(4)针对推进职级并行工作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目前一、二级主任科员职数空缺3个,三、四级主任科员职数空缺4个,19名一级科员符合条件未晋级。
一是加大职级晋升频次。分别于2021年9月22日、10月9日、12月7日召开了职级晋升推荐会议,两次共推荐晋升了10名四级调研员,3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四级主任科员,1名参公四级调研员,1名参公二级主任科员。二是印发《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级晋升方案》,按照职级晋升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级晋升工作。
(5)针对人事档案管理欠规范问题。个别人事档案缺少本人照片、签名或日期填报不完整。
已将全局人事档案统一进行整理,人事档案中缺少本人照片、签名或日期填报不完整等问题均已解决。
(6)针对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①原工商局2018年党组会记录本遗失。
一是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人员责任,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保存要求。二是在记录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会议研究事项的记录,如实反映出会议的过程和成果,防止出现记录不完整、不严谨或保存不当等问题。三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日常保存好重要文件和资料,定期向办公室移交存档,履行交接手续。
②未建立出国(境)审批制度,3个下属单位出国(境)证件未集中管理,审批程序不规范。
一是于6月底收取了全局人员的出国(境)证件并由市局人事科集中管理,涉及162人227件出国(境)证件。二是印发了《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严格执行。三是主动联系广阳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完善了我局人员备案信息,实现全局370名在职在编干部出入境信息备案全覆盖。
③3人婚丧事宜未报备。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通知》,让干部职工熟悉婚丧喜庆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今后婚丧事宜报备工作。
④未按规定对3名长期请病、事假人员及时核减工资;32名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后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最长的达9个月,有6人在超时超标准领取工资的同时工资又进行了非正常上调。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强化考勤纪律,并要求病假、事假人员无特殊情况,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因个人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返岗的,上报局党组按照病事假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坚持在办理人员退休手续时,提前准备材料,第一时间上报组织人事部门,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基层党建不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3个支部未做到每季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5个支部未做到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2020年8月至今5个支部未召开党小组会,其中2个支部两年未召开;5个支部未做到每季度按时上党课;5个支部6本支部手册遗失。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各基层党组织对本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使用管理支部工作手册情况进行深入自查,重点看是否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小组是否建立并开展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强化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制度的责任。三是落实《支部工作手册》集中保管制度。每年下发新的手册时,集中收缴上年度支部手册,由机关党委统一保存。
(2)针对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不接地气问题。14名处级干部没有深入到下属单位基层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一是制定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严格签到登记制度,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必须落实痕迹化管理。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
(3)针对执行党建工作制度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确保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2个支部完成了换届工作。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学费测算、收缴方式、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党章,按月缴纳党费。三是建立基层党组织考核机制,制定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每年进行考核考评。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未移交要结果信访件和一般信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市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第七次党代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中层科室直接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75507;邮政信箱: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198号市市场监管局;电子邮箱:lfscjgj@126.com。
中共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