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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文章来源: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loading...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RD20210414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管理委员会新华路1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强   139316368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杰   13323260862


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期: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10月10日,服务期5个月。

投标限价:16万元


资格要求:

(1)磋商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新成立三个月内的公司可提供不足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磋商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文件发售时间:2021416至20214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42814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42814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何杰

联系方式: 13323260862

本公告发布媒体: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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